内 容
一、 加州控制机动车排放简介
1. 加州控制机动车排放的权限
2. 控制机动车污染的起因
3. 控制机动车排放的历史过程
二、 加州空气资源局汽车排放试验室简介
三、 试验室主要工作简介
1. 根据年型对车辆进行认证
2. 装配线检查试验
3. 产品一致性检查规程
4. 汽车零配件市场销售产品的认证
5. 在用轻型车监督规程
6. I/M规程——双怠速排放检查
7.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检测
8. 机动车排放清单和评价
9. 汽车排放试验分部
四、 试验室的其它工作
1. 对车上诊断系统(OBD)的要求
2. 遥控传感器的应用研究
3. 严格的蒸发排放控制法规
4. 定期公布的工作报告
一、加州控制机动车排放工作简介
1. 加州控制机动车排放的权限
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唯一有权自行制订本州汽车排放法规的州。这一权限包括:新车认证(轿车、轻型卡车、重型汽车、非道路用发动机)、装配线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对销售商的监督检查、汽车零配件市场销售零配件的认证、在用车监督、I/M检测规程、机动车源污染分析及评价规程。
2. 控制机动车污染的起因
洛杉矶首次有记载的光化学烟雾是发生在1943年夏天,当时能见度只有三街区远,人们感觉眼睛刺痛,呼吸不畅,恶心和呕吐。此现象被称为“气体反应”,归罪于附近的一家丁二稀工厂。但是,该工厂被关闭以后,现状并没有改善。
1952年,Arie Haagen-Smit博士发现了光化学烟雾的成因,他认为: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来自太阳的紫外光照射下形成smog即光化学烟雾(臭氧的主要成分)。
1959年,加州颁布法规要求州公共健康部制订空气质量标准,并对机动车污染实施必要的控制。据统计,1960年加州的人口达到1600万,注册的车辆总数是800万。就在这一年成立了加州机动车污染控制办公室,其初期职责是对在加州销售的轿车上安装的净化装置进行试验和认证。
1965年,加州开始对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进行可靠的监测,并记录。这一年记录的南海岸空气盆地(the South Coast Air Basin)的臭氧浓度1小时平均最高值是0.58ppm(注:美国联邦环保局71年发布的空气质量标准中这一相应值为0.12ppm,加州空气质量标准的这一相应值为o.o9ppm)。
1967年,设立加州空气资源局,由原机动车污染控制办公室和空气环境卫生处及试验室的合并组成。
1969年,加州发布本州的第一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控制污染物包括:总悬浮颗粒物、光化学氧化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
3. 控制机动车排放的历史过程
加州控制机动车排放的历史过程(简要)如下:
自1966年型开始实施轿车(PC or Passenger Car)和轻型卡车(LDT)排放法规,从75年型开始有耐久性要求;
自1969年型开始实施重型汽油发动机(HDGE)排放法规;
自1973年型开始实施重型柴油发动机(HDDE)排放法规;
自1978年型开始实施中型发动机(MDE)和中型汽车(MDV)排放法规;
自1978年型开始实施摩托车(MC)排放法规;
自1995年开始对割草机和园艺用发动机(小于25Hp)有法规要求;
自1996年开始对非道路用重型柴油机(大于175Hp)有法规要求;
自1997年开始对非道路用机动自行车、区域性使用车辆和高尔夫车有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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